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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题: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 发文机关: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
发文字号: 自然资办发〔2022〕53号   源: 自然资源部网站
主题分类: 国土资源、能源\其他 公文种类: 通知
成文日期: 2022年12月08日
  • 标       题: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  • 发文机关: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
  • 发文字号:自然资办发〔2022〕53号
  • 来       源:自然资源部网站
  • 主题分类:国土资源、能源\其他
  • 公文种类:通知
  • 成文日期:2022年12月08日

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自然资办发〔2022〕53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、林业和草原局,大兴安岭林业集团,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直属单位,各派出机构,机关有关司局:

为贯彻落实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<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>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〔2020〕15号),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职责,强化成果利用监督,规范调查监测成果应用,自然资源部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试行。试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建议等,请及时反馈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。

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
2022年12月8日

附件:

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自然资办发〔2022〕53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、林业和草原局,大兴安岭林业集团,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直属单位,各派出机构,机关有关司局:

为贯彻落实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<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>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〔2020〕15号),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职责,强化成果利用监督,规范调查监测成果应用,自然资源部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试行。试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建议等,请及时反馈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。

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
2022年12月8日

附件:

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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