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呼和浩特市食品志(1953-1986)
本志立目,分概述、志传、表、图、录、大事记。大体上反映出呼和浩特市食品公司历史面貌和经营特点。对志内容,述而不论。文字,采用语体文。概述,是本志的纲,以简要的文字概括了全志的主要内容。以横排纵写的
编纂单位:呼和浩特市食品公司 |
2 涪陵市第五中学校校志(1911-1996)
一、本志所记史实,上到1911年,下至1996年8月,前后共85年。全志共11章。各章内容多少不一,史料充足的章下分节分项,史料少的,立章不立节。 二、横项和纵线因资料不齐全,故有缺漏,留待今后
编纂单位:涪陵市第五中学校 | 出版时间:1996年09月 |
3 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志
写《志》即文字记录事情,有人说不应加任何观点,实际上词有贬褒,用词不同,即体现了编者的观点、立场,只是对事情不加繁琐均长篇评论就行了。本《畲族志》是充满了编者的观点的,是否适合,由后人评说。由于各处
编纂单位: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|
4 吉阳镇志
一、上限不限,追溯汉、唐、下限断至1998年。 二、纪年,用阿拉伯文字公元年号,并以此比照。 三、建国前、建国后,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,成立后。 四、志书述事,以镇属政治、经济、科教、文化
编纂单位:吉阳镇志编纂委员会 |
6 锦州市环境检测中心站志(1974.10-1994.1...
一、站志编写原则:实事求是,尊重历史。采用记实性文体编写,一般不加议论,不需论证道理,寓评论于事实的记叙之中。力求文字简洁,语言表达准确。二、编采时间断限:从监测站成立之日,即一九七四年十月起至
编纂单位:锦州市环境检测中心站 |
7 郑州市行政监察志(1950-1959·1988-19...
一、本志记述1993年3月以前郑州市行政监察工作的全貌。 二、时间表述采用公元纪年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历史年代沿用习惯称呼,不加褒贬修饰词。 三、本志采用述、记、图、表、录5种形式。文字
编纂单位:郑州市监察局 |
8 成都曲艺志
一、本志编目原则上按照《中国曲艺志》总编辑部制定的“地方卷体例”进行,但根据稿本实际作了小部分调整,如”文物古迹“与”报刊专著“等、因掌握资料太少,文字不多,本着宁缺勿烂的精神,便未予立目,其余编目
编纂单位:成都市文化局 | 出版时间:2007年02月 |